颜钛云商
采购清单
商务部:终止实施对原产于日本等国进口氨纶的反倾销措施
中国聚氨酯网  2017-10-20

颜钛云商商务部10月12日发布公告,终止实施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于2006年10月13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采取反倾销措施。2012年10月12日,商务部公告决定将原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17年10月12日。

公告称,2016年11月7日,商务部公布该反倾销措施将于2017年10月12日到期,中国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终止日前6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商务部未收到期终复审申请,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鉴此,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终止实施反倾销措施。
版权与责任申明:
本网转载其它媒体作品时,其目的在于信息互通,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存在潜在纠纷或触碰相关法律条款,请速联系本网站,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联系电话(021-3251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