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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六城区不再新建、扩建产生VOCs项目
颜钛云商  2017-08-29

颜钛云商讯】日前,杭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全市域原则上禁止新建(含改、扩建,下同)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的化工、印染、造纸、水泥、建材、电镀等重污染项目;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等六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产生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

 

《意见》提出到2025年,杭州市将分三个阶段实现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建成新“三无”城市,即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除外)无燃煤锅炉,无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电镀、水泥、冶炼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无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区PM2.5年均浓度基本达到二级标准。

 

《意见》指出杭州市将严格执行现有国家和省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根据杭州产业结构和地方特色,在能源、工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建立健全地方标准,逐步构建、完善杭州“清洁排放区”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大气污染治理。

 

同时,将按照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要求,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产业准入和产业发展导向,实施项目、总量、空间“三位一体”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的生产模式,促进全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另外,杭州市也将以重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为突破口,推进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逐步推进实施全市域重污染、高能耗行业“腾笼换鸟”,部分区域实现重污染、高能耗行业逐步退出,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意见》也指出要深入实施清洁生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需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导向,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VOCs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协同减排为手段,以生产工艺提升及末端治理为抓手,严格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排放要求,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严格责任追究,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程。

 

此外,《意见》还要求杭州市政府积极引导绿色组织、社会团体、市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改善空气质量,让人民群众从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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