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钛云商讯】
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8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说明 环评第一次公示 环评第二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树脂装置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删除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批环保部门审查后,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树脂装置扩建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树脂装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树脂装置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行业类别:C266 专用化学品制造;
(4)建设地点:上海化工区楚华路8 号,公司树脂装置区内;
(5)项目投资:本次扩建投资45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 万元(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约占工程总投资33.3%。
(6)项目内容: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决定通过提高电泳漆乳液生产线的操作时间等方式提高电泳漆乳液产能,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对共用生产线的聚酯树脂和聚氨酯树脂的产量进行调整。
项目建成后,树脂装置总产能由现有的2.66万吨/年(电泳漆乳液产能1.26万t/a、聚丙烯酸酯0.7万吨/年、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共线0.7万吨/年)增加到3.40万吨/年(电泳漆乳液产能2.0万t/a、聚丙烯酸酯0.7万吨/年、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共线0.7万吨/年),另副产2-丁酮380吨/年。
(7) 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全年装置总生产时间基本不变。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公司现有工艺设备先进、生产运行稳定良好,配套环保措施完善。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巴斯夫在中国的竞争能力,继续稳固并扩大在中国的汽车涂料市场,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决定通过提高电泳漆乳液生产线的操作时间等方式提高电泳漆乳液产能,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对共用生产线的聚酯树脂和聚氨酯树脂的产量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具有依托可行性,配套的环保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增加实验室通风废气处理措施和优化电泳漆乳液乳化釜的冲洗水去向,实现VOC和重金属排放的以新带老削减,符合涉重金属项目的管理要求。
项目建成后,通过有效的污染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等级;本次扩建不增加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储存方式,风险事故类型、事故源强与现有树脂装置相同,环境风险可控,影响可接受,不突破现有树脂装置影响范围。公众对项目总体持支持态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全文(公示稿):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
(3)联系电话:021- 24262034
(4)电子邮箱:jia.liu@basf.com
评价单位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7号楼
(4)联系人:朱工
(5)联系方式:
电话:021-52815377转7502;
E-mail:sricieia@126.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区域内的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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